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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营口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2名中层副职管理人员公告

发稿时间:2021-09-01 阅读量:8476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7月,系国有独资热电联产企业,资产总额22.77亿元,年产值近7亿元。拥有5座热源厂,1座发电厂,一、二级管网1157公里,二级换热站346座。建设的五座热源厂,装备40吨以上供暖热水锅炉9台,75吨蒸汽锅炉3台,12兆瓦汽轮发电机组2台。截止2020年底,网上供暖面积3100余万平方米,实际供暖面积2100余万平方米,热用户达30余万户,承担营口市主城区95%以上的供热面积。

集团现有员工653人,设立8个机关部室、下设4个子公司、5个分公司、3个基层单位。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结合企业实际,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营口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综合办公室副主任1名及党群人事工作部副部长1名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要求熟悉办公室日常工作、内部内控管理、“三会一层”管理、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党群人事工作部副部长要求熟悉党建、组织等相关工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二、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691日以后出生);

(二)中共党员,要求在原单位任中层副职职务;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工作实绩突出,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未曾受过违纪违法处罚;

(六)熟悉招聘岗位相关工作;

(七)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延伸考核、体检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人员录用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请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系统,(网址:https://zhaopin.chinahr.com/zhaopin/ykrdglg/index.html)按要求填报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并选择应聘岗位,上传相关应聘材料(具体要求见以下说明)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9月1日8:00-2021年9月5日23:00。

2.应聘者报名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多岗位投递将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时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完整、准确,其中所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信息一致。

4.附件上传要求: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同时上传相关材料,且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中,统一上传。

附件命名: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例如张三XX岗位—138XXXXXXXX。

附件内容: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党员证明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者具体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结束10天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筛选结果及下阶段考试考核安排,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核

符合岗位要求候选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将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将按照岗位需求,结合报名合格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面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有人放弃入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延伸考核

由企业党组织对拟录用人员开展延伸考核,听取原单位组织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意见,由原单位出具现实表现及廉洁自律证明。对在重要经营岗位的负责同志,必要时可开展近3年的审计等相关工作。

(五)体检

入选人员提供近3个月内三甲医院体检合格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研究确定

公开招聘建议人选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

(七)公示

对入选人员情况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八)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相关制度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转正上岗,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人员录用后将在试用期内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如发现提交的体检报告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应及时认真查看公告信息、通知及招聘工作安排,并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无误,保持通迅畅通,如因应聘者联系方式有误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对应聘过程及结果造成影响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聘用资格;对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望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不针对招聘考试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妥善保管和严格保密,应聘者所有资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无论是否录用,资料不予退回。

(六)本公告由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400-050-808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

 

 

 

              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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