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
建设内容:设置4×29MW热水锅炉,供热面积160万平方米,锅炉设置除尘、脱硫、脱硝设施,锅炉烟气净化后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可筠
联系电话:151407601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您可以登录: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您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